关于在全省少年儿童中开展“小学生杯
—弘扬奥运精神,共建和谐社会”活动的
通 知

各市、县(区)团委、少工委、大型企业、厂矿团委:
为了进一步在全省少年儿童中培养爱国主义情感,增强民族自信心,以实际行动迎接北京2008奥运会和参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构建,团省委、省少工委决定在全省少年儿童中开展“小学生杯——弘扬奥运精神,共建和谐社会”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意义
本次活动旨在结合2008年北京奥运会“绿色奥运、人文奥运、科技奥运”的理念与我国全面推行素质教育和深入开展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的大背景,促进以德治国和建设和谐社会的方针,以构筑当代青少年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为方向,以“弘扬奥运精神,共建和谐社会”为主题,以倡导“行行能成才,人人争成才,学习助成才,实践促成才”的新世纪青少年成才观为内容,引导少年儿童参与奥运、奉献奥运、服务奥运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为构建和谐社会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做好全面准备。
二、活动主题
“弘扬奥运精神,共建和谐社会”
三、活动方式
1、开展“我与奥运同行”知识竞赛活动
2、小学生“畅想2008奥运” 征文比赛
3、在《小学生》杂志及网上开展“我心中的奥运明星”评选活动
四、活动时间
2007年4月--2007年12月
五、活动对象
全省少年儿童均可报名参赛,本次大赛不收取任何报名费、评审费。
六、组织机构
为加强活动领导、协调,大赛设置组委会,组委会组成情况如下:
主 任:雷健坤? 共青团山西省委副书记
副主任:宋延宾? 省少工委副主任、共青团山西省
委少年部部长
王保东? 《小学生》杂志社主编
成 员:任剑涛? 贺晓红? 李晓彤
《小学生》杂志社山西省各地工作站:仲晓东、齐健方、邢好丽、张苏华、刘云斌、李熙亮、张伟、温宇鹏。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
地 址:太原市高新区高新街39号《小学生》杂志社编辑部
电 话:0351-7036035
联系人:宋 毅
七、主办单位和承办单位
主办单位:共青团山西省委员会
少先队山西省工作委员会
承办单位:《小学生》杂志社
八、具体内容及安排
(一)小学生“畅想2008年奥运” 征文比赛
1、活动时间
2007年3月26日—2007年9月30日
截稿时间:2007年6月30日
2、征文主题与要求
征文内容以“奥运在我心中”为主题,文体不限,可记叙,可抒情,可议论,也可以是诗歌。
征文要求:文字通畅、简练,主题突出,思想感情真实。
3、活动具体要求
①征文要保证数量和质量上的要求。
②活动过程要体现出奥运精神所要求的“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③学校活动由各校大队辅导员具体组织,以班级为单位开展,由各校大队辅导员统一报送大赛活动组委会办公室。
(二)“我与奥运同行”知识竞赛活动
1、时间安排
①2007年4月至6月为各地活动宣传组织阶段。活动组委员会将派专人进入学校向广大师生组织宣传活动的目的与意义。
②知识竞赛参考读物为7—9月份的《小学生》杂志“知识树”版,学校老师可组织少先队员进行学习和培训。
③竞赛题将刊登在2007年第10期《小学生》“知识树”版。由学校大队辅导员组织试题订阅。
④2007年11月至12月为参赛问卷回收阶段。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将派专人在各地进行参赛问卷密封回收。
2、活动要求
①请在参赛问卷上按照要求标注:学校、班级、地址、邮编及联系电话等信息。
②《小学生》杂志将为表现突出的学校出版“新奥运,新学校”风采专刊,各参赛学校可向组委会办公室申报。
③学校活动由各校大队辅导员组织,以班级为单位开展,由学校大队辅导员统一报送大赛活动组委会办公室。
九、征文活动和知识竞赛奖项设置
1、评选分学生优胜奖、优秀辅导奖、优秀组织奖等。本次活动中凡获奖单位均将获得由团省委、省少工委颁发的证书及奖牌,获奖个人将获得由团省委、省少工委颁发的证书,并同时可以获得相应的奖品。
2、学生优胜奖一等奖20名,二等奖100名,三等奖200名,优秀奖若干。
3、对在本次活动中表现突出的辅导员老师将给予优秀辅导奖。
4、对积极组织部署本次活动的各级市、县(区)团委、少工委或学校将授予“优秀组织奖”。
5、年底省少工委将组织评审团联合评比,并向获奖学校和个人颁发获奖证书和奖品。
6、获奖集体和个人名单将在《小学生》杂志和小学生网站(www.xxszz.com)公布。
十、具体要求
1、各级团委、少工委要把这项活动作为弘扬奥运精神与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载体有效途径,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广大少年儿童参与到活动中来,使少年儿童在活动中增长知识、接受教育。
2、各级团队组织要积极配合《小学生》杂志社,基层学校的相关教师、辅导员做好作品发放、选送和回收工作。
3、各市团委、少工委要通过团队活动、网络、报纸等媒体加大宣传力度,为活动的开展营造更好的社会氛围。

共青团山西省委 山西省少工委
二○○七年四月九日